首页 > 通知公告

关于2025年团费收缴的通知

资讯来源: 发布时间:2026-05-08 22:11

各二级学院团总支:

根据《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》有关规定,贯彻落实团中央《关于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费收缴、使用和管理的规定》和《关于进一步规范团费收缴、使用和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》文件精神,全面推进从严治团。为切实保障团员权利,推进团组织规范化建设,我校团委将于近期开展2025年全校团费收缴工作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团费的收缴

(一)全校共青团员均应按照《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》的规定按时缴纳团费;

(二)缴纳标准:2.4元/年(每人每月0.2元,共12月);

(三)保留团籍的中共党员、预备党员,无需缴纳团费;

(四)共青团员自觉地向所在团组织缴纳团费。如有特殊情况不能亲自缴纳或不能按月缴纳者,经团支部委员会同意,可以委托其他共青团员代为缴纳或预交、补交,预交、补交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;

(五)缴纳范围:2025年度:2021级、2022级、2023级、2024级、应缴纳团费范围为1-12月(共12个月),2025级应缴纳团费范围为9-12月(共4个月);

(六)团委将对各单位年度团费收缴工作进行严格地统计、核查,下学期初将根据核查结果予以专项通报。

二、收缴团费的要求

(一)团费收缴必须严格依据各团总支、团支部上报的共青团员统计数据,务必确保各共青团员团费缴纳情况的准确性;

(二)请各二级学院团总支于2025年11月7日前,按规定将本学院学生的团费以及缴纳情况统计表(附件1、附件2、附件3、附件4)交至校团委组织部;

(三)请各二级学院团总支把缴纳的团费进行严格地统计,整理好后统一交至校团委组织部,并备注好学院名称以及团费收缴总额。

(四)请各二级学院团总支务必配合,保证团费收缴工作的顺利进行。

三、注意事项

严格执行团费管理制度,各级团组织在工作中要严肃团的纪律,对于无正当理由、连续六个月不缴纳团费的共青团员,团支部应将档案记录在“智慧团建中。团费收缴工作作为考核各团总支的内容之一,年底将提供给各二级学院作为考核共青团工作依据之一。请各团总支务必积极配合,保证团费收缴工作顺利高效完成。

附件:1.团费缴纳情况汇总表

2.团支部团费缴纳情况统计表

3.团费缴纳详情表

4.团员未缴纳团费详情表

共青团重庆城市科技学院委员会

2025年10月16日      

—分享—
学校地址:重庆市永川区光彩大道368号     邮编:402167     联系电话:(023)49481775

Copyright ©2005-2011 重庆城市科技学院 All Rights Reserved

Produced By CMS 网站群内容管理系统 publishdate:2026-05-08 22:12:38